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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收费新调整引发行业利好
13日,《关于合理调整收费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实施,《意见》减免了部分行政事业型收费,调整了住房建设收费政策,使得房企的大额前期投入资金后置,这对于全市400多家房地产企业来说是非常利好的消息。
《意见》实施首日,记者采访了部分房地产企业负责人,一起算了算房企的“松绑”账。
《意见》提出,减免小区配套押金等行政事业型收费,调整供热、燃气设施配套费等项目的收费项目。
“期待已久。”这是盛德房地产董事长宋咏泉对新政的态度。
宋咏泉认为,《意见》对房地产开发商减免小区配套押金等行政事业型收费,调整供热、燃气设施配套费等项目,极大地减轻了企业发展的负担,这意味着房企不用在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时,四处筹措大笔资金。
宋咏泉说,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资金链就相当于企业的“生命线”,而在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时,小区配套押金,价格调节基金,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等专项基金,甚至水电暖等配套费等费用和押金的缴纳,成为房地产企业迈出发展步伐时的沉重负担。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根据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开工前要收取每平方米10元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其中10%上缴省厅,竣工结算后返还90%;散装水泥专项管理资金每平方米2元;价格调节基金按营业收入的5‰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的小区配套押金为每平方米50元。
宋咏泉算了一笔账,一般多层项目每平方米需要缴纳50元小区配套押金,水电设施配套每平方米90元,水泥、材料等每平方米80元,再加上其他各种费用。在项目建设初期,一般多层项目每平方米至少要缴纳300元费用。
盛德房地产从四月份到下半年共有20万平方米的项目开工,若按照以往的收费方式,将需要在年内缴纳6000万元的费用。“虽然部分费用可以返还,但这笔费用将在未来两三年内不能流动,这就束缚了企业的发展手脚。”他说。
记者了解到,以往我市建设单位在办理招标申请前,需按工程总造价的2%缴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总承建施工企业中标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要按投标总价的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意见》实施后,今年我市将有51家资信评价较好的房地产企业,可享受到资金免监管的“奖励”。
今年资信评价等级为3A的威高地产,将享受不纳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免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特权”。
威高地产营销部负责人贾玲玲告诉记者,为信誉良好房企“松绑”资金,企业可以将更多资金投入到对楼盘品质和品牌的精耕细作上,比如说威高集团打造的低密度住宅就将在建设上获得更充裕的资金保障。
贾玲玲期待,未来有更多的楼市新政出台,以保障房企健康发展,让房屋价格体系更加灵活,给购房者带来实惠。
来源:威海网(威海晚报)